众所周知,“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”。然而,新疆乌鲁木齐交警在全市持续开展酒驾治理专项行动中,发现仍有部分驾驶人怀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。在交警查处的酒驾案件中,一名醉酒驾驶人居然是驾校教练,开的是教练车,车辆被查时,车上还载有5名学员。

11月12日12时许,乌市米东区交警大队民警在执行日常巡逻任务时,发现一辆教练车存在超员嫌疑,遂依法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。

经现场核查,该车核定载客人数为5人(含驾驶员),实际搭载6人,超员1人。民警随即依法对超员违法行为进行处理。在开具处罚决定书过程中,民警觉察到驾驶员孙某(系驾校教练)身上散发的酒味,经呼气式酒精检测,其数值为118mg/100ml;随后,民警将孙某带往医疗机构抽取血样。经专业司法鉴定机构检测,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9mg/100ml,该车驾驶人涉嫌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。目前,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11月12日,天山区交警大队民警在新华南路路段开展夜查时,发现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疑似酒驾。

民警对驾驶人艾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,结果显示其呼气酒精含量为231mg/100mL,随后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,检测结果为243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。

艾某表示,他是一名网约车驾驶人,头天晚上收工后,和朋友喝酒聚会直至凌晨才散场,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,没想到被交警抓了个现行。目前,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11月11日4时许,天山区交警大队民警在大湾北路开展夜间酒驾整治行动时,发现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停靠在10路公交车站附近。

经查,该车驾驶人李某在行驶途中察觉前方有交警设卡检查,遂提前将车辆停靠并下车步行约20米,观察夜查点情况,随后呼叫了代驾服务。面对民警询问,李某起初谎称车辆系由朋友驾驶至该处,朋友已先行离开。

民警通过调查确认该车实际由李某本人驾驶。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,结果显示为136mg/100mL,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。随后,民警依法将李某带至医院提取血样。经司法鉴定机构检测,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8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。目前,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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